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曉.樂 | 23 January, 2010 | 一般
在澳洲的某一天,沒有吃過任何東西便一早出了門口。
到處步行,到處找工作。找了一天,還是沒有。
沿著馬路邊回家,經過一間家庭式的小型生果店。
天熱口乾且餓,買了一個蘋果,咬了一口。
我發現從未試過這麼好吃的一個蘋果。

但其實是我從未認真去吃過一個蘋果。

在香港,不太會主動吃生果。
既養不成這習慣,也不太吃得下。
每一餐雖不是山珍海味,但都算大魚大肉。
蘋果,總是在飯後最飽的時候才會吃到。
它不是難吃,但就是不想吃。
好好的一個蘋果,竟變得多餘。
想多一點,自己經常食而不知其味。
可能是吃得太急,匆匆放進肚裏。
可能是吃得太多,多到不想再見到食物。
可能是吃得太尖,一次要比一次好,一次要比一次貴。
可能是我根本不想吃,因為我不肚餓。

要吃最好的東西,就在最餓最渴的時候咬一下蘋果吧。

曉.樂 | 23 January, 2010 | 一般 | (3 Reads)
在台灣的樂壇,有一個音樂天才。

唱歌如何了得,高音飆得有多高,樂器演奏多出色,說也多餘,看youtube實際得多。

周杰倫,真是一個很「屌」的人,由內到外,再到返內。父母離異,考不上大學,從一開始便沒有隱瞞過。

音樂,是他最自信的武器,殺遍台灣、香港、中國內地、東南亞、以至海外,由始至終都只是靠同一把武器。他說過自己喜歡用音樂去操控別人的情緒,他這方面很成功,而有趣的是很多人都心甘情願被他牽動情緒起伏。

每一張專輯每一首歌都是自己作曲,這種堅持固然需要滿瀉的才華,但他只是一句「自己的作品比較有信心」便輕輕帶過,擔心他有一天會江郎才盡恐怕都只是多餘。

隨便點一首他的歌曲,便很難會想換下一首來聽。首幾張固然是成名作,有人覺得他愈來愈無突破,甚至退步,只因他一出道的歌太出色。而奇怪的是,通常第一次聽他的歌都不會太喜歡,甚至覺得有點煩厭。但是拿起歌詞,一聽再聽,便會對它徹底改觀。真正好的音樂,是可以被標準化的。但那個標準,只能用時間去衡量;耐聽,便是最好的證明。我認為周杰倫的音樂真的做到了。

大方承認唱歌咬字不清但不會改過的,大概只有他一人。他的解釋,除了是自己的風格外,就是要你聽不清楚,那你便會更想去暸解歌詞是在說甚麼。的確,咬字不清有時比字正腔圓要好,試試用羅文腔去唱「雙截棍」你便會完全明白。畫公仔太出腸,扼殺了想像空間,人便不會覺得好奇。

周式唱腔,模糊了字詞,卻不會走掉音調節拍。就算忘詞,也不需驚惶失措,聽音樂終歸只是聽一種感覺。世上音域廣,聲音厚,咬字清,拍子準的人很多,能打動聽眾的聲音很少。周杰倫的快歌又是另一個世界,比快還要快,是一個咬字不清到乾脆把字都吃掉的程度。雖然根本聽不到在唱甚麼,但就是覺得很過癮,有時候節拍感就是能勝過一切。看著歌詞,以為自己看錯了另一首歌,其實不然,一切都只是因為太快了。跟到音樂,卻不代表能唱到。「娘子」大概是我一輩子都不會成功唱到的一首歌。

周杰倫的歌真的很難唱。他的歌大都是高key,而一般人大多key都不高,偶爾有一兩首不太高的話簡直有中獎的感覺。加上方文山的詞很艱澀,聽歌時有學習國語的功能,難怪有高中從「青花瓷」、「髮如雪」中出考題。快歌除了快,字難唸,拍子難抓,還要音高,根本只容許他自己去唱。總之,就是很難唱。所以,如果能駕馭任何一首,便會有莫大的滿足感。

他自命為「貪心的藝術家」,其實一點也不為過。作曲、填詞、編曲等音樂創作外,涉足MV拍攝,電影中編導演一身,未來不知會否嘗試主持一下。藝術家就是要有藝術家的脾氣,這是一種專利。自信和執著往往只是一線之差。隨波逐流,順著主流而行,是永遠也找不到自己的風格。藝術家首先必須喜歡自己的作品,有自己的風格,自信地展現出來。當然別人的欣賞是再也歡迎不過。一般人的抨擊真的不用理會,不喜歡便不要聽。音樂是主觀的,是感性的,而不是理性的科學分析,所以沒有對錯之分,只有喜惡與否。

真正喜愛一個歌手,是會在網絡非法下載猖獗的年代,仍到店舖用真金白銀購買他的唱片。

家中正版的唱片大概只有周杰倫和蕭敬騰的而已。

曉.樂 | 23 January, 2010 | 一般 | (1 Reads)

寫,是個興趣,也可以是一種自我反省。

文字既不是原子筆墨水落在紙上的巧合,或電腦接收到按鍵指令作出的冰冷反應,而是作者經反覆思量,一種無聲的情感表達。

它可以是甜蜜、是悲痛、是憤怒、是快樂。不管抱著什麼情感,只要詞能達意,就能觸動到讀者。就如銀行刧匪遞上「打刧」的字條,櫃檯職員便陷入恐慌,所以不能小看文字的威力。

口誅筆伐,文字往往是一把鋒利的刀刃,與水一般,既能殺人,亦能救人。文字的衝擊無法被量化,但人可以感受到它的重。電話中舊情人的短訊,癌症病人收到的慰問卡,母親手執兒子的遺書,凝望那些文字的剎那,心中的重誰能明白?

在文字映入讀者眼前,它必被修改過無數遍,透視著作者在創作過程中思考的點滴。用字合適嗎?語調太過嗎?情感有否太暴露?過程中慢慢摸索自己的思想,一輪掙扎後選擇讓人看到怎樣的自己。而選擇,本就是人每天在不停反覆的事情,是一個在取捨之間褪變出真我的過程。

作亦是一種藝術,如歌如畫,創作的過程賦予作品的意義往往遠超作品本身。文字創作的力量,在於文字給予人的想像空間。

這裏有一個空白的大框框,裏面甚麼也沒有。
有一黑色點出現,愈來愈多,聚成了一條直線。
直線向左走,向右走,向上走,又向下走。
慢慢直線變得彎曲,斷斷續續的走。
字,就這樣出現了。

如果是為寫而寫,就算沒有讀者,也可以從容的我手寫我心


曉.樂 | 28 November, 2009 | 一般 | (5 Reads)

情愛,人生歷練的必修之事。

 

痛苦,亦如是。

 

生離未必是其中最痛者,但其痛卻是透心刺骨,是一種慢性長期煎熬的心痛。

 

生離,是帶著想見不能見的傷痛各自生活。情侶之間,曾是最親密的關係;剎那之間,淪為陌路人。那從天堂趺落深淵的傷,不會致死,只是令你生不如死。

 

我們都自信能與別不同。一直卑微地期盼,或許對方會回頭,或許至少能做回朋友。慢慢地會發現我們都在走別人曾走過的路,縱然那是一條無奈的路。

 

淡然分開是最輕的傷。不知不覺,傷已經不痛了。

 

背叛,是狠狠的一刀。深深的插在被傷者的心上。

 

愛情的傷口是不會被治癒的。時間不是解藥,它只能淡去傷疤;充其量只是一塊膠布,揭開看,底下的傷口仍在。

 

明知對方仍活生生的在這世上。日子過得如何,想知卻不敢知。因為知了,只徒添愁苦。

 

不要再見,因已沒有再見的必要。

 

不會是朋友,因已沒法坦誠相對。

 

被傷過的您,請站起來,抬起頭,放開手。

 

別放棄,您並不是孤單一人。

 

您還有路可以走,人生並不至此。